政府救助 > 详情显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府单位全称 市民政局 联系人 罗匀
联系电话 88331026 服务范围 全市(本市户籍人员)
服务对象 特困人员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福利待遇 1.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960元/人/月2.救助供养内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基本照料、资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
事项依据 《中山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中府〔2022〕134号)(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