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救助 > 详情显示

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

政府单位全称 市民政局 联系人 罗匀
联系电话 88331026 服务范围 全市 (本市户籍及共同家庭生活的非户籍人员)
服务对象 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 事项类别 基本生活救助保障
事项名称 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 福利待遇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我市规定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一级、二级残疾人,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该家庭中的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提供医疗救助; 3、提供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教育资助; 4、提供住房救助; 5、提供就业援助; 6、提供家庭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 7、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8、提供司法救助; 9、提供临时困难救助。
事项依据 《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中府办〔2022〕17号)(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附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