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基本公共服务
政府单位全称 | 市民政局 | 联系人 | 余薇 |
联系电话 | 88384286 | 服务范围 | 全市(本市户籍人员) |
服务对象 | 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中山市殡仪馆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以及在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特定对象:本市户籍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对象、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对象 | 事项类别 | |
事项名称 | 殡葬基本公共服务 | 福利待遇 | 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免费提供1年内(特定对象10年内)骨灰寄存 |
事项依据 | 《关于印发<中山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1〕67号) |
附件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