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基本生活费
政府单位全称 | 市民政局 | 联系人 | 杨超雄 |
联系电话 | 88267810 | 服务范围 | 全市 |
服务对象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 事项类别 | |
事项名称 | 孤儿基本生活费 | 福利待遇 | 1、集中供养孤儿:2295元/人/月;2、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960元/人/月 |
事项依据 | 《广东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1年至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1〕25号)《中山市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及相关困难群众认定和救助保障标准调整方案》《关于印发<中山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有效期至2027年1月30日) |
附件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