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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

政府单位全称 市民政局 联系人 杨超雄
联系电话 88301637 服务范围 全市
服务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老年人(七类人群) 1.政府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2.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 3.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孤寡老年人 4.三级以上伤残军人中的老年人 5.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年人 6.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发 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失能老年人 7.困难空巢失能老年人 事项类别 老年人关爱服务
事项名称 特殊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 福利待遇 按不同类型对象不同失能级别资助,享受100-1900元不等的服务
事项依据 关于印发《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民福字〔2021〕40号)(有效期至2027年1月1日) 《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指导标准》(中民福字〔2022〕51号)(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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