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供的政府救助清单(共 64 项)
服务人数(共 17 人次 )
序号 | 政府单位名称 |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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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市民政局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 | 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 | |
52 | 市民政局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
53 | 市民政局 | 孤儿基本生活费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 |
54 | 市民政局 | 节地生态安葬 | 《骨灰寄存证》持证人 | |
55 | 市民政局 | 节地生态安葬 | 《骨灰寄存证》持证人 | |
56 | 市民政局 | 殡葬基本公共服务 | 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中山市殡仪馆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以及在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特定对象:本市户籍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对象、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对象 | |
57 | 市民政局 | 殡葬基本公共服务 | 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中山市殡仪馆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以及在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 | |
58 | 市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残疾军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六级的重度残疾军人。 | |
59 | 市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属于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 |
60 | 市民政局 | 困难家庭住房改造 | 低保、低保边缘家庭; |